经济责任审计
察右中旗审计局“三结合”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察右中旗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,采取“三结合”的方式,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,为旗委、旗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。 一是在审计内容上,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。以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依托,对其所在部门、单位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暨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、负债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。同时重点对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、重大经济决策、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、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、内部控制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,通过审计作出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。 二是在审计方法上,多措并举与注重实效相结合。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,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,重点揭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,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、提出建议,为党委、政府决策服务;着重核实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果,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,进而提高领导干部管理经济的能力和水平。 三是在审计结论上,同步审计与责任区分相结合。形成审计结论时,在明确领导集体的总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,对两名审计对象的责任分别进行界定,明晰党政两个“一把手”各自的经济责任。审计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决策、管理、执行过程中所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的不同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实事求是地逐个进行责任界定,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。(刘海东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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